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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  “特种作业操作证(电工)”介绍

特种作业,是指容易发生事故,对操作者本人、他人的安全健康及设备、设施的安全可能造成重大危害的作业。

根据《国务院关于取消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1746),取消国家能源局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证核发行政许可事项,由安全监管部门考核发放“特种作业操作证(电工)”。

由国家能源局颁发的原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证与特种作业操作证(电工)整合后,特种作业(电工)调整为以下6个操作项目:

(1)低压电工作业

(2)高压电工作业

(3)电力电缆作业

(4)继电保护作业

(5)电气试验作业

(6)防爆电气作业

  

l  “特种作业操作证(电工)”持证条件

特种作业人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年满18周岁,且不超过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二)经社区或者县级以上医疗机构体检健康合格,并无妨碍从事相应特种作业的器质性心脏病、癫痫病、美尼尔氏症、眩晕症、癔病、震颤麻痹症、精神病、痴呆症以及其他疾病和生理缺陷;

(三)具有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四)具备必要的安全技术知识与技能;

(五)相应特种作业规定的其他条件。

 

l  “特种作业操作证(电工)”有效期和复审

特种作业操作证有效期为6年,在全国范围内有效。特种作业操作证由安全监管总局统一式样、标准及编号。

特种作业操作证每3年复审1次。特种作业人员在特种作业操作证有效期内,连续从事本工种10年以上,严格遵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经原考核发证机关或者从业所在地考核发证机关同意,特种作业操作证的复审时间可以延长至每61次。

特种作业操作证需要复审的,应当在期满前60日内,由申请人或者申请人的用人单位向原考核发证机关或者从业所在地考核发证机关提出申请,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社区或者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健康证明;

(二)从事特种作业的情况;

(三)安全培训考试合格记录。

特种作业操作证有效期届满需要延期换证的,应当按照前款的规定申请延期复审。

特种作业操作证申请复审或者延期复审前,特种作业人员应当参加必要的安全培训并考试合格。安全培训时间不少于8个学时,主要培训法律、法规、标准、事故案例和有关新工艺、新技术、新装备等知识。

 

l  “特种作业操作证(电工)”遗失

特种作业操作证遗失的,应当向原考核发证机关提出书面申请,经原考核发证机关审查同意后,予以补发。

特种作业操作证所记载的信息发生变化或者损毁的,应当向原考核发证机关提出书面申请,经原考核发证机关审查确认后,予以更换或者更新。

 

l  证书查询

电工培训、考核和发证均纳入系统管理。电工证信息纳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查询系统,查询方法为:登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政府网站(http://www.chinasafety.gov.cn)“政务大厅_查询服务”栏,点击“安全生产资格证书查询”,进入查询系统进行查询。通过系统查询的打印件可作为复审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