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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工】关于开展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德育考评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6-21 发布人:林培元 作者: 点击率:544

全院各班级:

  学期已近尾声,根据教学计划,现启动本学期学生德育考评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考评时间

2022 年 6 月 21 日-2022 年 6 月 30 日。

二、考评依据 

考评请根据《浙江水利水电学院学生综合测评办法》要求及《浙江水利水电学院电气工程学院学生德育考评细则》(以下简称细则)执行。

三、考评成绩 

德育考评分(百分制)=班级评议基本分+个人表现记实分+班主任评分。

四、考评流程 

学院学生奖助工作小组全面负责学生的德育考评工作,各班应成立以班主任为组长、班委和学生代表组成的评议小组,具体负责本班德育考评工作。

班级评议流程如下:

1.班级评议基本分及个人表现记实分确定(6.21-6.24)。班级评议小组对照《细则》相关要求,由班级统一记实分标准,同时结合学生本人申报(申报加分项须有相关佐证材料,以备查阅),确定个人表现记实分。

2.班主任打分(6.23-6.24)。班主任根据日常表现给每位同学打分。

3.成绩初定及班级公示(6.25-6.27)。班级奖助工作评议小组根据以上三项得分,相加得出拟定德育考评成绩;同时由班主任向学生通报考评情况,在班级公示,有必要的须进行说明解释。 

4.成绩录入及报备(6.28-6.30)。由班主任将最终成绩录入教务管理信息系统,并记入学生档案;同时导出成绩单发至院学工办备案。

五、考评要求 

本次德育考评要求以公开公平公正为原则,请各班级严格按照规定流程执行,如有问题及时联系咨询。

联系人:林培元,联系电话:86929064。

 

电气工程学院  

2021.06.21  

 

浙江水利水电学院电气工程学院德育考核条例2020.10.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