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
按照《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下达2025年名学生资助补助经费的通知》(浙财科教〔2025〕25号)、学生工作部《关于开展2024-2025学年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根据学校相关文件要求,现将我院2024-2025学年国家奖学金特别评选评审与推荐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国家奖学金特别评选:申请对象为全日制本专科在校学生中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特别优秀的学生。
二、评审依据及程序执行
按照上级下达的评选名额,严格按照《浙江水利水电学院国家奖学金实施细则》(浙水院〔2025〕75号)规定执行,程序规范严谨,公平公开公正。
我院国家奖学金特别评选推荐名额:1人
三、工作安排及要求
有意向申请国家奖学金特别评选的同学,学习成绩排名和综合考评成绩排名以及表格填写等均需符合国家奖学金有关要求。请认真阅读学生手册《浙江水利水电学院国家奖学金实施细则》,符合相关条件前提下,根据通知准备相关材料,打包命名为“姓名+国特”于2025年9月28日16:00前发送至邮箱dianqi2025pjpy@163.com。材料如下:
1.《2024-2025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1),填表说明参考附件3
2.《2024-2025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汇总表》(附件2)
3.个人事迹材料word版本(2000字以内,以姓名+事迹材料命名)
4.个人荣誉证书(校级以上)佐证材料pdf版本(以姓名+佐证材料命名)
5.大于1MB的高清个人数码生活照片
四、其他
同一学年内,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同一学年内申请并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的学生,不享受当年学校奖学金奖励金额,但享有相应学校奖学金奖项的荣誉称号。
各班级要以本次评审为契机,结合学院实际开展各种形式的宣传活动,用优秀学生的事迹激励和引导广大学生学先进、争优秀,进一步促进学风建设。
附件1:2024-2025学年高等学校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doc
附件2:2024-2025学年高等学校国家奖学金审批表汇总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