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资助育人,弘扬劳动精神、奉献精神、勤俭节约精神。深入挖掘自立自强、诚信励志、感恩奉献、勇于担当的优秀典型,根据《关于开展“助学·筑梦·铸人”2025年浙江省普通高校“勤工助学之星”“三助一辅之星”推荐宣传活动的通知》《浙江水利水电学院“勤工助学之星”评选管理办法》文件精神,现决定开展我院2025年“勤工助学之星”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名额设置:
勤工助学之星:5名(奖金200元/人)
二、评选对象:
勤工助学之星:仅限经学校认定为资助对象的学生,且必须有一年及以上勤工助学岗位工作经历。
三、基本推荐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尊敬师长、团结同学;
2、勤奋学习,热爱劳动,服从工作安排,认真完成各项任务;
3、具备良好的团队协作意识,并具有很好的带头作用;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学习工作态度端正,责任心强,认真履行“勤工助学”岗位职责,具备良好的综合素质和实践技能,工作量饱满,表现优异。
四、评选流程:
符合条件的同学填报相关申请表。于4月27日下午15点前提交材料至邮箱dqfzzzzx@163.com,逾期视作放弃。
学院根据学生上报材料进行资格审查与文本评审,评选院“勤工助学之星”。随后将从院级“勤工助学之星”中,再择优推荐2名候选人参与校“勤工助学之星”评选。(校“勤工助学之星”共10名,设置2000元奖学金)
评选结果将由学院公布,并进行表彰。
五、注意事项:
申请者应确保提交的材料真实有效。
附件1:浙江水利水电学院教育基金会浙水集团校友奖助学金基金管理办法.pdf
附件2:勤工助学之星申请表.docx
电气工程学院
2025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