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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工】关于开展电气工程学院2024年国家助学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11-05 发布人:林培元 作者: 点击率:583

各班级:

 根据财政部、教育部《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财科教〔201919号)、《关于做好2024年浙江省普通高校奖助学金评审报送工作的通知》(浙教发展〔202431号)、《浙江水利水电学院国家助学金实施细则》(浙水院〔202478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现开展2024年国家助学金的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国家助学金:申请对象为我校全日制本、专科学、预科生中经我校认定为资助对象学生,具体条件详见《浙江水利水电学院国家助学金实施细则》。从2024年秋季学期起,将本专科生(含预科生,不含退役士兵学生)国家助学金平均资助标准由每生每年3300元提高到3700元,一档、二档助学金提升后的标准会在省资金文件中明确。

二、名额分配

根据学校分配及各班级资助对象人数划分名额,详见下表。

三、工作安排及要求

1、各班级评审小组做好审核推荐收集工作。

2、班级评审小组于20241181600前将《xx2024/2025学年国家助学金获得者名单备案表》(附件1),发送至邮箱:dqfzzzzx@163.com,并将班级备案表横版打印并签字(手签),交至(钱塘校区)孙同学(13276779732)处、(南浔校区)陆同学(15967363050)处。

3、在班级审核推荐的基础上,学院资助评审小组确定拟推荐名单,并在学院内公示5个工作日,报学校审核确定。

附件1:20242025学年普通高等学校国家助学金获得者名单备案表.xlsx

附件2:电气工程学院2024-2025学年秋资助认定名单 - 准.xlsx

附件3:   2024-2025国家助学金名额分配.xlsx

 

 

电气工程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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