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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工】关于电气工程学院2023-2024学年省政府奖学金评选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10-10 发布人:李雯雯 作者: 点击率:1330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教育厅有关通知要求,现将2023-2024学年省政府奖学金初审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符合《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省政府奖学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浙财教〔2016〕49号)、《浙江水利水电学院省政府奖学金实施细则》(浙水院〔2021〕78号)等申请条件。

1.具体条件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学习成绩优秀,评奖学年综合测评成绩位于前30%,且获得学校二等奖学金

2.名额分配:

专业

班级

人数

合计

名额分配

备注

21电自

电自21-1

47

94

3

本科共49个名额,专业人数75人以下分配2个名额,75-100人分配3个名额,100人以上分4个名额。

电自21-2

47

22电自

电自22-1

41

121

4

电自22-2

40

电自22-3

40

23电自

电自23-1

46

91

3

电自23-2

45

23电自S

电自S23-1

37

74

2

电自S23-2

37

电自ZB

电自ZB21-1

40

40

1

电自ZB22-1

32

32

1

电自ZB23-1

40

40

1

21新能源

新能源21-1

31

61

2

新能源21-2

30

22新能源

新能源22-1

39

77

3

新能源22-2

38

23新能源

新能源23-1

42

85

3

新能源23-2

43

23新能源S

新能源S23-1

42

84

3

新能源S23-2

42

21智能电网

智能电网21-1

44

87

3

智能电网21-2

43

22智能电网

智能电网22-1

42

83

3

智能电网22-2

41

23智能电网

智能电网23-1

41

81

3

智能电网23-2

40

23智能感知

智能感知23-1

37

75

3

智能感知23-2

38

21自动化

自动化21-1

32

64

2

自动化21-2

32

22自动化

自动化22-1

37

76

3

自动化22-2

39

23自动化

自动化23-1

44

89

3

自动化23-2

45

23自动化S

自动化S23-1

37

76

3

自动化S23-2

39

22电信

电信22-1

51

97

1

专科共5个名额,每个班级分配1个名额,剩余1个名额由学生个人向学院评奖评优认定评议工作组提出申请。

电信22-2

46

1

23电信

电信23-1

48

95

1

电信23-2

47

1

二、工作安排及要求

(一)专业推荐:

1.请各专业做好评审推荐工作,按照有关文件要求择优确定推荐名单,同专业内建议优先考虑综合测评分数高者。若有评选办法,请在专业范围内进行公示,并报学院备案。

2.经班级审批、专业评审确定推荐名单后,各申请同学按照有关文件要求填写《2023-2024学年浙江省政府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1)、《2023-2024学年省政府奖学金获奖学生名单备案表》(附件2),将审批表报至班主任或年级辅导员处填写推荐理由并签名,学生本人于10月17日16:00前将附件1、附件2电子版以“班级+姓名+省奖材料”命名打包发送至邮箱dianqipjpy2024@163.com,纸质版交至钱塘校区综合楼705陈凯歌老师处、南浔校区遂稳楼南519李雯雯老师处。

(二)个人申请专科剩余1个名额:

专科学生个人向学院评奖评优认定评议工作组提出申请的,请于2024年10月14日下午16:00前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钉钉群,过时不候。后续将在群内发送具体评审规则。

微信图片_20241010111222.jpg


三、其他事项

(一)在各专业推荐、个人自荐基础上,学院奖学金评审小组审核确定建议名单,并在院内公示5个工作日,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核通过后,报学校审定。

(二)同一学年内,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同一学年内申请并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的学生,不享受当年学校奖学金奖励金额,但享有相应学校奖学金奖项的荣誉称号。


附件1:2023-2024学年浙江省政府奖学金申请审批表.doc

附件2:2023-2024学年年省政府奖学金获奖学生名单备案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