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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工】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浙水股份”校友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5-06 发布人:李雯雯 作者:李雯雯 点击率:892

各班级: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鼓励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引导学生在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奖励具有远大理想、品德优良、勤奋学习、勇于创新的优秀学生,促进学生成长成才。现将“浙水股份”校友奖学金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及名额设置

申请对象:全体全日制在册学生。

名额设置:“浙水股份”校友奖学金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经个人申报、学院评奖评优小组讨论,推荐8名候选人。

二、奖励金额

最终获评“浙水股份”校友奖学金的学生,奖励金额2000元/人,由“浙水股份校友奖助学基金”表彰和发放奖励。

三、评选条件

“浙水股份”校友奖学金学生个人可申报以下四种类别:

(一)学术科研类: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在省级及以上学科技能竞赛中获得三等奖及以上(排名前三),或单独或合作(排名前二)在正式出版的刊物上发表过相关论文或调研报告,或有软著或有实用新型专利(排名前二)或有发明专利(排名前三)。

(二)文体竞赛类:具有文体方面的突出特长,省级及以上文体竞赛中获得三等奖及以上(体育竞赛指获前八名)。

(三)创新创业类: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或在省级及以上创新创业类竞赛获得三等奖及以上(排名前三)。

(四)志愿服务类:具有较强的志愿服务精神和服务意愿,在省级及以上志愿服务类竞赛获得三等奖及以上(排名前三)。

以上所述竞赛、荣誉、奖项以2022-2023学年期间获得为准。

四、申报流程

(一)由申请者本人向所在二级学院提出申请,填写《“浙水股份”校友奖学金申请表》(附件1,双面打印)(纸质和电子文档)同时附上相关获奖证明佐证文件申报材料以“班级+姓名+申报类别”命名,于5月9日16:00前发至邮箱:dianqipjpy@163.com,联系人:李雯雯,联系电话0571-88814513。朱伟,联系电话0571-86958360。

(二)为响应上级工作要求,发挥资助育人的全面性作用,已获得本学年国家奖学金、十佳大学生、自强之星、魅力之星等奖项资助学生原则上不得申报。

(三)申请人请仔细对照评选条件申报,学院将按照有关文件要求择优确定推荐名单,在学院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送“浙水股份”校友奖学金申请材料至学工部。

浙江水利水电学院“浙水股份”校友奖学金申报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