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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工】关于开展2023年度“爱在南浔·圆梦心愿”爱心圆梦助学金申请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2-08 发布人:林培元 作者: 点击率:421

电气学院2023级各班级:

根据浙江水利水电学院教育基金会《“爱在南浔·圆梦心愿”爱心圆梦助学金管理办法》要求,将于近期开展2023年度“爱在南浔·圆梦心愿”爱心圆梦助学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具有我校正式学籍,经学校认定为资助对象的全日制大一新生。

二、补助原则

(一)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在受到其他各类资助后仍无法保证基本生活的;

(二)负担学生主要经济来源的家庭成员突然失去劳动能力(如伤残、疾病、新冠肺炎疫情等)或发生重大变故,使得学生无法正常生活和学习;

(三)学生家庭遭遇洪水、火灾、地震等突发性自然灾害;

(四)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本人突患疾病,但仍坚持正常学习;

(五)其他经认定可以申请资助的。

三、补助名额及标准

本学年拟资助100名学生,采取分两学期直接打入学生饭卡的资助方式,资助金额为1000元/人/学期。(资助金额两学期共2000元/人)。助学金名额为15人。

四、其他工作要求

(一)个人申请

学生本人自主申请,填写《浙江水利水电学院“爱在南浔·圆梦心愿”爱心圆梦助学金申请表》(附件1)、《“爱在南浔·圆梦心愿”爱心圆梦助学金汇总表》(附件2)将附件1、附件2(文件重命名为班级-姓名-爱在南浔助学金)于12月10日21:00前发送至邮箱:dqfzzzzx@163.com,并将附件1纸质表打印并签字于12月10日21:00前交至工作人员张同学(13086988427)处。

(二)学院审核

学院应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对申请者提供的申请表内容、学生资助对象情况等材料严格把关,对材料提交不全、情况不实的,不予受理上交,对材料齐全、情况属实的,经班主任或者辅导员推荐,二级学院审核推荐后报学生处评定。


附件1 “爱在南浔·圆梦心愿”爱心圆梦助学金申请表.docx

附件2 “爱在南浔·圆梦心愿”爱心圆梦助学金汇总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