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减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学费负担,根据《浙江水利水电学院学生学费减免实施办法》(浙水院〔2018〕5号)和《关于开展2022/2023学年学生学费减免申请的通知》,经学生本人申请,学院资助评审委员会审核与讨论,现将学费减免拟推荐学生名单公示如下:
新能源22-2 李天宇;
电自ZB21-1 高骏波;
新能源20-2 阿利玛·吐鲁松江
公示期为3天(7月4日至7月6日),公示期内如对名单有异议,请实名向学院反应。
办公室:教学综合科研楼705电气学院办公室学工办
电 话:0571-86929064
电气工程学院
2023年07月0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