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给予贾某某同学通报批评的决定
2022年9月27日, 自动化S21-1班 贾某某因不能有效调节情绪做出不当行为,形成一定安全风险,造成不良影响。经过批评教育,该同学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进行深刻反省并道歉。
为严肃校纪,教育全院学生,根据《浙江水利水电学院学生违纪处分规定》,经研究,决定给予贾某某同学通报批评。希望广大同学引以为戒。
电气工程学院党委
2022-9-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