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电气工程学院“优秀心理工作者”评选办法(试行),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学生自荐、学院评选的方式,拟确认刘薇、蒋昕悦为2021-2022学年“优秀心理工作者”,蒋艳兰为2021-2022学年“心理工作积极分子”。并公示五个工作日,公示期:6月13日-6月17日。
如有异议,请在6月17日16:00前联系电气工程学院学工办。
联系人:林老师
联系方式:0571-86929064。
电气工程学院
2022.06.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