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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工】电气工程学院关于给予孔某某等三位同学通报批评的决定

发布时间:2022-04-07 发布人:杨佳昊 作者: 点击率:445

2022年3月28日至4月2日期间,经后勤服务中心对公寓楼学生日常行为表现的监督检查,发现新能源s21-2班孔某某同学存在使用大功率电器的违纪行为、新能源19-1班黄某某同学存在钥匙插门上的违纪行为、自动化20-1班易某同学存在私拉乱接的违纪行为,对公寓的安全管理造成影响。

为严肃纪律,教育广大学生。根据《浙江水利水电学院违纪处分规定》第三章第二十一条和《浙江水利水电学院学生公寓管理规定》第四章第二十三条的解释,经研究,决定给予孔某某等三位同学通报批评,希望各位同学引以为戒。

电气工程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2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