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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工】关于给予邹某某等5位同学通报批评的决定

发布时间:2022-03-23 发布人:许爱玮 作者: 点击率:497

关于给予某某等5同学通报批评的决定

 

 

 

在疫情防控关键时期,2022312日至323期间电信19-2邹某某、自动化S20-2徐某某、电信20-3贾某某、电自20-1柏某某、新能源S20-2盛某某未经请假与审批,私自离校外出,违反了学校疫情防控期间相关规定,产生一定安全隐患,对疫情防控造成不良影响。经过批评教育,以上同学认识到自己的错误。

为严肃校纪,教育全院学生,根据《浙江水利水电学院学生违纪处分规定》和《电气工程学院关于再次严明学生疫情防控工作纪律的通知》的解释,经研究,决定给予某某等5位同学通报批评。希望广大同学引以为戒,共同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电气工程学院党委

2022-3-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