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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工】关于给予崔某某等四位同学通报批评的决定

发布时间:2021-12-16 发布人:许爱玮 作者: 点击率:801

关于给予崔某某位同学通报批评的决定

 

 

 

当前,我省多地发生点状疫情,杭州市也相继出现多例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在疫情防控关键时期,2021年1215日,自动化19-2崔某某、新能源20-2马某某新能源20-2吴某某新能源20-2吴某某位同学,未经请假与审批,私自离校外出,违反了学校疫情防控期间相关规定,产生一定安全隐患,对疫情防控造成不良影响。经过批评教育,以上同学认识到自己的错误。

为严肃校纪,教育全院学生,经研究,根据《浙江水利水电学院学生违纪处分规定》有关适用条款的解释第十三条第一款第六条之规定,决定给予崔某某位同学通报批评。希望广大同学引以为戒,共同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电气工程学院党委

2021-12-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