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后勤服务中心对公寓楼学生日常行为表现的监督检查,发现自动化21-2刘昱东同学存在寝室晚归的违纪行为、电自19-1陈柯延存在寝室钥匙插门上的违纪行为,对公寓的安全管理造成影响。
为严肃纪律,教育广大学生。根据《浙江水利水电学院违纪处分规定》第三章第二十一条,《浙江水利水电学院学生公寓管理规定》第四章第二十三条,决定给予刘昱东、陈柯延两位同学通报批评,希望各位同学引以为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