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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工】电气工程学院关于给予王永康、陈明虎、柴玉江三位同学通报批评的决定

发布时间:2021-12-03 发布人:许爱玮 作者: 点击率:522

 

20211119日至121日,新能源18-1王永康、新能源19-2陈明虎、自动化S21-2柴玉江位同学,未经请假与审批,私自离校出省,违反了学校常态化疫情防控期间相关规定,产生一定安全隐患,对疫情防控造成不良影响。经过批评教育,以上同学认识到自己的错误。

 

为严肃校纪,教育全院学生,经研究,根据《浙江水利水电学院学生违纪处分规定》有关适用条款的解释第十三条第一款第六条之规定,决定给予王永康等位同学通报批评。希望广大同学引以为戒,共同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电气工程学院

2021-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