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
本学年学生资助对象认定工作已启动,具体认定流程采用线上+线下同时进行,①线下请详细参照《浙江水利水电学院学生资助对象认定办法(试行)》(下面简称《办法》),本人填写《办法》中附件1《浙江水利水电学院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附件2《浙江水利水电学院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经过班级评议小组进行认定评议并填写《办法》中附件3《浙江水利水电学院学生资助对象认定量化评定指标》,评议小组长在附件2上签章,并对名单进行汇总填写《办法》中附件4;所有纸质材料收齐交至705办公室林老师处;②9月22日易班开放(详见浙水院微学工公众号推文操作指南),请相关同学在9月26日前进行线上申请,并请班主任于10月8日前完成审批。
注意:(1)请将通知转发,确保每位同学知晓;(2)《浙江水利水电学院学生资助对象认定办法(试行)》见文后附件1、学院资助认定评议工作组见文后附件2;(3)原本库内同学不需要再重新认定,仅新增需要,若库内学生家庭经济状况发生变化可进行重新认定对困难等级调整或出库;(4)学院将对认定名单进行5个工作日公示。
电气工程学院
2021.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