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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工】电气工程学院关于给予陶李婧、冯佳敏等六位同学通报批评的决定

发布时间:2021-04-23 发布人:杨佳昊 作者: 点击率:626

经后勤服务中心对公寓楼学生日常行为表现的监督检查,发现新能源S20-2班陶李婧、冯佳敏、徐乐茗等六位同学存在使用电水壶的违纪行为,对公寓的安全管理造成影响。

为严肃纪律,教育广大学生。根据《浙江水利水电学院违纪处分规定》第三章第二十一条,《浙江水利水电学院学生公寓管理规定》第四章第二十三条,决定给予陶李婧、冯佳敏、徐乐茗等六位同学通报批评,希望各位同学引以为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