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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工】关于开展电气工程学院2024-2025学年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9-26 发布人:李雯雯 作者: 点击率:387

班级

按照《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下达2025年名学生资助补助经费的通知》(浙财科教〔202525号)、学生工作部《关于开展2024-2025学年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根据学校相关文件要求,现将我院2024-2025学年国家奖学金评审与推荐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国家奖学金申请对象为全日制本专科在校学生中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特别优秀的学生。

二、评审依据及程序执行

按照上级下达的评选名额,严格按照《浙江水利水电学院国家奖学金实施细则》(浙水院〔2025〕75号)规定执行,程序规范严谨,公平公开公正。

国家奖学金推荐名额:5人(本科4人、专科1人)

三、工作安排及要求

请有意向申请国家奖学金的同学,认真阅读学生手册《浙江水利水电学院国家奖学金实施细则》,符合相关条件前提下,根据通知准备相关材料,打包命名为“姓名+国奖”于2025年9月28日16:00前发送至邮箱dianqi2025pjpy@163.com,过时不候。材料如下:

1.2024-2025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1),填表说明参考附件3

2.《2024-2025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汇总表》(附件2)

3.个人事迹材料word版本(不少于1500字,以姓名+事迹材料命名)

4.个人荣誉证书(校级以上)佐证材料pdf版本(以姓名+佐证材料命名)

5.大于1MB的高清个人数码生活照片

四、奖金额度

国家奖学金:10000元。

五、其他

同一学年内,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同一学年内申请并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的学生,不享受当年学校奖学金奖励金额,但享有相应学校奖学金奖项的荣誉称号。

班级要以本次评审为契机,结合学院实际开展各种形式的宣传活动,用优秀学生的事迹激励和引导广大学生学先进、争优秀,进一步促进学风建设。

附件1:2024-2025学年高等学校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doc

附件2:2024-2025学年高等学校国家奖学金审批表汇总表.xlsx

附件3: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填写说明.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