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通知
当前位置:首页  学院通知

【学工】2024-2025学年学生资助对象补充认定工作

发布时间:2025-02-26 发布人:林培元 作者:林培元 点击率:10

各位同学,现开展本学期资助对象认定补充工作:

   需要进行资助对象补充认定的同学请详细参照学校《浙江水利水电学院学生资助对象认定办法(试行)》,本人填写文件中附件1附件2,经过班级计议小组参考附件3进行评议认定,评议小组长在文件中附件2上签章。请各班班长于3月3日16点前将纸质材料附件1,2,5交于南浔康艺岩(18888751086),钱塘综合楼705林老师办公室桌上。同时将附件5交于邮箱dqfzzzzx@163.com。班级认定等级后,认定资助对象本人于3月3日前进行浙江省“一窗资助”平台提交申请(一窗平台开启时间为7:30-21:30)。


《浙江水利水电学院学生资助对象认定办法(试行)》.docx